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发布者:郭源泉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796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053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正式组建,是全国第三批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将学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融通性和学生培养的应用性结合起来,将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结构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对接起来,形成我校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1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81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学制2年,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4年(超过4年学习期限的,学校将根据学业情况进行清退),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在校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个两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报名实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3.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预计于10月底发布网上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初复试、录取检查等各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按“定向就业”录取,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

5.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接受学生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不参与各种奖学金评定,不解决学员的食宿。

6.除“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报名、网上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管理学院和MPA中心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五、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为202212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两科。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六、复试

复试在2023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学院和中心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将在MPA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八、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MPA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标准

   2023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38000元(叁万捌仟元),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60000元(陆万元),可按学年分两次缴纳。实际学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十一其它

(一)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二)因特殊情况,录取当年不能入学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最长2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http://ygb.zuel.edu.cn/2017/1030/c145a176234/page.htm)。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MPA中心网站:http://mpa.zuel.edu.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802

咨询电话:02788046295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nufe.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