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MPA中心定于2012年11月24日答辩,请参加答辩的学生务必于11月22日(周四)上午8:30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802报到,并领取表格、办理相关手续以及请指导老师签字等事宜(另:答辩委员评阅论文也至少需2-3天时间)。同学们返程时,至少要在答辩之后多留出一天,以便按答辩委员会的要求继续修改论文直至最终定稿。
二、拟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必须是按规定提前送交材料齐全的学生
(一)、同学们须于2012年11月8日前将装订成册的论文一式八份送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地点: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8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046295)。
为方便同学们交递论文,武汉市以外地区学生可将经过导师同意定稿并排好版的电子版(包括封面、独创性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后记,以及开题报告)在2012年11月7日前发给打字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13号楼后侧“捷佳打字复印社”,“捷佳打字复印社”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27-88047689;手机13397156698;EMAIL:jiejia2006@yahoo.com.cn;qq:674768133,543497813)。委托他们将论文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8份于11月8日前送交MPA中心,打印装订费用请同学们自行与复印社洽谈付款。
学校附近有纽宾凯新宜国际酒店,联系人:纪经理13971024201,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联系。
(二)、同学们在11月24日答辩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导师签字同意的开题报告1份。
2、1寸及2寸蓝底彩色近期免冠登记照各4张。
3、同底电子版照片(文件大小为10KB左右,不超过30KB)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文件名通过Email发给刘老师,地址:1274903142@qq.com。
4、本次不参加答辩的同学请提前告知,下次答辩论文需重新检测。
逾期提交论文及开题报告、论文格式规范不合要求、未经导师同意定稿以及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次答辩,其论文答辩将推迟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进行。
三、同学们赴学校后至答辩前须办理的手续和准备的材料
1、领取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申请书。
学位申请书内含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须交答辩委员会老师填写;
2、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3、其他事宜。
四、同学们应带论文及开题报告电子版,以便答辩后进一步微调修改,不需要ppt。论文答辩通过后需再提交打印好的八份交学校存档,并提交定稿全文的电子版(将封面、申明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后记、附录等按格式规范要求做成一个文件)以便按国家规定交图书馆存档。
五、答辩结束后论文还要再次检测,相似比超过15%不能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请同学们认真对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