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结合学院、MPA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任组长,院纪委委员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巡视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对本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MPA中心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MPA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复试线 |
125200 | 公共管理 | Z001 | 综合能力(一) | 90分 |
(二)复试名单
另行通知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工作安排在2024年6月11日。
时间 | 复试事项 | 地点 | 备注 |
9:00-9:30 | 考生报到 进行资格审查 | 南湖校区 文泉楼(北楼)210A室 | 详见资格审查要求 |
10:00-10:30 | 南湖校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需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
(三)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四)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考试时间约30分钟/人,满分10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30分、外语听力口语30分、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理论)40分。
2.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
(六)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统一到学院(文泉楼北楼210A室)办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本人《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报考信息表》。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证书或相关证明。
(2)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3.综合素质材料
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综合素质材料将作为复试“综合素质”考查依据。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英语运用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公示
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86-27-8838559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北209室
监督电话:86-27-88386936;
申诉邮箱:ggxy@zuel.edu.cn;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2024年6月5日